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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报建实务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6 23:27   浏览 N 次  

  审批权限:住宅工程总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区批准立项(含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各区建委办理;市批准立项的建设高度100米以下,基坑深度6米以内,建筑跨度30米以内各类房屋建筑项目,经市建委确认后由各区实施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核

   一、 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二、 办理报建登陆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进行申报

  施工图纸审查备案

  一、 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 办件时限:一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招投标

  办理招投标备案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登陆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进行申报

  一、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模标准

  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项目建筑面积在600平方米及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工程监理招标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1、招标代理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代理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份)

  2、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原件);(1份)

  3、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原件);(1份)

  三、工程施工招标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1、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原件);(1份)

  2、工程设计中标通知书(工程设计未招标备案书)(原件);(1份)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未招标备案书)(原件);(1份)

  4、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工业项目需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自审说明)

   5、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注:在提交以上材料时须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备查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四、办证时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放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时间不得少于20天。房地产开发项目,这件齐全20个工作日办理完结招标手续,启发邀请招标项目手续齐全,7日内办理完结招标手续。

  五、所有建设工程必须进场交易。

  六、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备案由天津市招标站负责。

  七、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后附表) 收费额度

  (万元) 收费标准(元) 施工 监理 设计 设备 100及以下 800 200 500 200 500以下 1000 200 500 200 500以上~1000 5000 1000 2500 1000 1000以上~3000 10000 2000 5000 2000 3000以上~5000 30000 6000 15000 6000 5000以上~8000 50000 10000 25000 10000 800以上~10000 70000 16000 40000 16000 10000以上 每增加1亿元,加收0.6万元,不足1亿元的按1亿元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每增加1亿元,加收0.4万元,不足1亿元的按1亿元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每增加1亿元,加收0.4万元,不足1亿元的按1亿元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 每增加1亿元,加收0.4万元,不足1亿元的按1亿元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 注:1、收费额度【施工为施工合同总额/设计、监理为设计项目批准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设备为建安设备交易额】

  2、上述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招标方缴纳60%,中标方缴纳40%。

  3、按交易项目对招标、投标单位分别收取信息服务费400元。

  收费依据:津价房地【2004】5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业项目收费减半)

  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合同备案

  办理合同备案登陆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进行申报

  一、 应提供的资料

  (一) 工程招标文件

  (二) 施工合同备案提供双方担保

  (三) 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原件)

  (四) 中标通知书(原件)

  二、 办证时限:手续齐全与质量监督备案、安全措施资料备案、建筑节能技术备案并行办理一个工作日,不收费。

  质量监督备案

   一、 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复印件盖章)

  2、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书(复印件盖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5、电梯工程的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电梯工程的安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电梯安装单位的资质

  中水质量监督的情况说明或补办中水质量的承诺(打印并盖章)

  二、 办件时限:手续齐全及时办理,不收费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一、 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承诺

  2、建筑施工现场工程土(含工程渣土)清运计划、防止工程(含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承诺书。

  3、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名单、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名单、监理人员名单、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单(名单中提供相关人员联系手机电话)

  4、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地下设施情况说明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6、临时围挡情况

  7、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情况:建设单位按标段所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资金,应于办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之前一次性存入建设银行专项账号。(建设单位存入)

  总账户名称: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文明施工措施费(收缴单位)

  总账号:12001650470050001195-15开户行:南开建行―海河东路分理处

  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数表(后附表) 工程类别 调价后系数 最高限额(万元) 建筑工程 住宅 框架结构 1.80% 42.39 砖混结构 1.83% 43.10 其他结构 1.66% 39.09 公建 1.64% 38.62 工业厂房 1.07% 25.20 装饰装修工程 0.16% 4.22 安装工程 0.11% 2.82 道桥 0.89% 27.06 桥梁 0.98% 100.35 给排水 0.89% 27.06 地铁 0.93% 95.23 其他 0.89% 27.06 其他工程 0.64% 16.89 注:1、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算。

  2、最高限额以一个施工合同位计算单位。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单位安全方案:临建设施、安全施工管理、安全防护设施

  10、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11、建设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的1.2 (施工单位交纳)

  收费依据:津政办发【2007】73号《关于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注:此款有保险公司收缴。

  二、办件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建筑节能技术备案

   一、 应提交的材料

  1、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3、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

  二、办件时限:手续齐全与合同审查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安全措施资料备案并行办理一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许可证登陆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进行申报

  一、 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

  2、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原件)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证明(施工单位存入、中标价的10%)

  4、建设资金证明(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落实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建设工期不超过一年的,落实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

  5、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8、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

  9、建设单位开工前存入中标价的5%的劳务费到指定账号

  二、收费标准:

  1、新型墙体材料开发专项基金:

  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建设单位交纳)

  收费依据:津墙改字【2008】29号

  此基金是政府性基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砖混0.6元/平方米、框架0.9元/平方米、构筑物1.2元/平方米(建设单位交纳)

  收费依据:津政发【2002】41号《批转市财政局、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此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纳入市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办件时限:手续齐全一日内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结算备案

  结算备案提供的资料

  1、原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2、施工单位提供

  ①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竣工验收意见的五方盖章(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

  3、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书(建设单位审核的或造价咨询部门审核的)

  ①加盖审核单位图章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图章

  ②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审核单位如是造价咨询机构的,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4、工程项目财务结算审核报告(建设单位审核的或造价咨询部门审核的)

  ①加盖审核单位图章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图章

  ②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清工程款的要提供还款计划书,并标明:还款的时间,每次还款的额度,还款保证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5、如有已完工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包括总承包、专业分包

  第一、看施工企业是否有资质

  第二、看承发包的合同(未备案的)

  第三、如资质具备,先进行合同结算备案,然后将这部分违法违章的项目交与监察站进行处罚。

  6、办件时限:手续齐全,及时办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各方报告: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验报告

  4、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报告

  二、批准许可

  6、规划许可证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8、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9、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验收监测:

  10、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11、公安消防验收证明文件

  12、建设项目环境状况监测报告

  13、公建、住宅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四、其他:

  1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5、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

  16、商品住宅《住宅使用说明书》

  17、天津市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登记表

  18、防雷检测

  19、档案合格证明文件

  20、工程款结算备案书

  21、备案表

  22、桩基检测中标通知书

  23、监督报告

  五、办件时限:手续齐全后即时备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资质预审

   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发展改革(计划)部门负责备案,其中开发资质预审由建行行政主管部门(建委)负责,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天津市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审表”

  (2)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模及现状地形图;

  (3)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定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4)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收费合同;

  (5)户型比例明细表;

  (6)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预算表;

  (7)指标说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9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开发建设面积的70%以上),90平方米以下套数占总套数的比例,90平方米以下套数、9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以上所有指标均应在规划部门批准的图纸上注明。

  (8)办件时限:资料齐全5000万元以上内的项目即时办理,5000万以上的项目由市建委审批,区建委负责预审并协助办理。

  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应提供的材料:

  1、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

  2、建设单位规划验收合格证

  3、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证明

  4、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配套证明

  5、土地使用权证书

  6、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名文件

  7、小区竣工资料:小区现状照片(小区主要入口,小区主要景观绿化各一张,楼栋里面一张,4寸彩色照片打印在A4像纸上),小区情况简介。

  第1、2、3、4、5、6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按照与提供材料清单完全对应的顺序装订成册

  (8)入住申请

  二、办件时限:手续齐全当日内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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