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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无路可退(王利平)

luyued 发布于 2011-02-17 13:30   浏览 N 次  

司法改革无路可退

王利平

自肖扬卸任王胜俊上任最高法院院长后,包括法院在内的司法改革出现另一番景象。目前政法系统热闹非凡,正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忙于推行“三个至上”。听闻这次“大学习、大讨论”的重点是法院,现就法院改革作一评析,以求教法界同仁。

一、后发劣势——肖式改革的困惑

肖扬具有法科背景,富于理想色彩,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针对司法权的地方化,司法管理的行政化以及司法官员选任的非职业化,在法院内部推动了以司法官员职业化为主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姑且称之为“肖式改革”)。针对靠模仿而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已故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曾冷静地提出“后发劣势”理论,他指出:“正因为后发国家可以轻便地模仿,一下就能快速搞经济,所以,后发国家会缺乏动力改革自己的制度。正由于来得太轻松、能以技术替代制度变革,就没动力在根本性制度上做有利于长久发展的变革,结果牺牲了长久繁荣的机会,后发便利反成了劣势。”“肖式改革”正是后发劣势的体现。由于陶醉于所谓的“中国奇迹”,国家缺乏根本性制度变革的动力,因此,“肖式改革”只能着眼于技术层面(比如庭审方式、证据规则等),局限于法院内部,不可能以宪政为目标,这也许就是“肖式改革”的困惑。由于体制瓶径,“肖式改革”最终成了“半拉子”工程。“肖式改革”的可取之处是把握住了的真问题,看到了的真方向,遗憾的是可为的制度空间太狭小。随着肖扬的卸任,“肖式改革”落下帷幕,但“肖式改革”已将法院内部的改革空间基本用尽,继任者又该如何接着推进改革呢?

二、路径依赖——王式改革的迷惑

王胜俊上任最高法院院长后,面临着是继续推进“肖式改革”还是另起炉灶的问题。若继续推进“肖式改革”,留给其改革的空间已基本没有,接着下去必然要触及体制瓶径,若另起炉灶,方向何在?从王胜俊的经历来看,其长期从事行政及党务工作,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比较熟悉,在中央高层看来属于政治上靠得住的一类。依据路径依赖原理,王胜俊的个人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司法改革的未来。第一个明确提出“路径依赖”理论的是道格拉斯·诺思。诺思认为,路径依赖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某一路径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及未来可能的选择。基于王胜俊个人的经历以及执政党固有的执政理念的“惯性”,面对日益加剧的社会矛盾,走群众路线,强调司法大众化,必然再次成为法院的选择,这也许就是“三个至上”(姑且称之为“王式改革”)产生的原因所在。“王式改革”既可回应民意赢得所谓政绩,又不改变(甚至进而固化)现有国家权力架构,对掌权者而言是一很现实的选择。然而“王式改革”一出台,便遭到法学界质疑,更令人迷惑不解,有人也开始担忧起“肖式改革”的命运。

“肖式改革”似乎让人看到了一线希望,而如今的“王式改革”好像又在走回头路。如果不进行国家权力架构的改革,无论是“肖式改革”还是“王式改革”,最终都无法成功,乃权宜之计。行文至此,我想到清末朝野上下的体用之争,张之洞在《劝学篇》中道:“西学之中,西艺非要,西政最要”,“政尤急于艺”。张之洞认为,中国文化要从西方吸取的,科学技术并不重要,重要的倒是西方政治制度。司法改革已无路可退,只有顺应世界宪政大潮向前推进。

(作者简介: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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